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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顧問 陳玲玉

陳玲玉

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

現任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的執行合夥律師,經辦過許多指標性案件:引進臺灣第一家大賣場家樂福、為臺積電贏得司法史上首件保護營業秘密的案件、完成高雄氣爆全部罹難者家屬的賠償和解案,自1997年迄今為臺灣高鐵提供法律服務。

推動紙風車相關活動與快樂學習協會的秘密基地,並專為照顧長者的普門仁愛之家盡份心力,認為「對別人有幫助,自己才有存在的意義」,而努力每一件公益活動,自許為紙風車公益發言人。